央企集中弃标:21.6亿光伏项目为何宁赔不干
先说个反直觉的事:在中国工程招投标里,最愿意在拿到中标后果断放弃、不签合同、宁可承担赔偿的往往不是草根小企业,而是账算得最精的央企。这次光伏行业发生的“三起弃标案”正印证了这一点。三个项目合计中标金额超过21.6亿元,出现了多家央企(也有大型民企)中标后拒绝签约、拒收中标通知或直接不进场的情况,业主对其发起追责并启动保函索赔。别把这看作耍脾气——这是把能看的账都算明白了之后的止损选择。
把案子摊开来看:第一起在新疆沙雅,整体49万千瓦的光伏治沙工程还包括220千伏升压站、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和近二十公里进场道路,一标段就达300MW并承担总设计统筹。2025年首轮招标设了2.65元/W的控制价,民营联合体中标后3个月宣告无法履约,项目作废。2026年重启招标时业主直接撤掉控制价,让市场自行报价,最终有联合体以2.4897元/W中标,比原封顶价还低约6%。半年后,中标方声明放弃中标权,项目再度停摆——两次招标,两次流产,涉及资金约7.5亿元。
第二起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分布式光伏工程中标价约6.4亿元、工期两年。中建二局系联合体以81.25%的费率中标,评标通过后在签约阶段拒绝缴纳代理费、不接收中标通知,业主催告无果,6月被取消资格并启动保函索赔。 龙8头号玩家
第三起在新疆塔城,350MW项目的两个标段出现中标方迟迟不签字。中铁二十四局被催签不动静;中交(天津)甚至被曝出有意将核心施工暗中分包给无资质第三方。两家被摘牌并被扣留保证金,业主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大规模、果断的弃标?核心不是失信,而是负责人算出进场将造成更大损失——被迫止损。央企受国资委对二级、三级企业经济增加值等考核约束严苛,项目在立项前必须通过投资决策、风控、法务、财务多道内部审批,报价模型里嵌着刚性的收益率红线。一个EPC能把标价压到何种程度,关键取决于:一是对未来12–24个月组件、钢材、人工和运输等成本的预测;二是销售部门为完成年度中标量愿意让出的利润空间。过去五年两者是可以兼容的——组件价格长期下行,保守假设也不太会打脸。但今年局面变了。
2026年上半年大型集中采购中,组件报价已挤在极窄通道:中核集团集采报价多在0.685–0.748元/W;华润电力大标几乎半数报价低于0.7元/W。这意味着组件端利润已被压到原材料成本的边缘,哪怕硅料、玻璃或胶膜任何一项反弹5%,组件利润就可能归零。EPC从投标到签约通常需3–6个月,组件价格在此期间上下波动超过10%并非罕见,投标时能承受的成本假设到了签约时可能已失效。 龙8头号玩家
再叠加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的冲击。以前项目可依靠补贴和保量保价的隐性或显性保障,业主端收益可预测,EPC据此给出相对体面的合同价。如今电价裸奔,业主自身都难以保证内部收益率,向下传导就使得EPC每一环都得重算账。过去常用的“薄利多销+后期变更索赔”两条路现在都失灵:利润已微薄,后期索赔的博弈成本又高到无法承受。
因此会出现这种怪象:业主索性撤掉限价,承认原有定价框架不现实;但市场投标依旧能报出更低中标价,说明承包商的竞价行为与其最终履约能力之间存在明显脱节。弃标的代价并非没有:法定投标保证金上限为80万元,履约保函索赔按项目额可能达数百万至上千万元,再加行政处罚(法规允许的上限),叠加一起也能达到千万级别。但若硬着头皮进场,按当前中标价完成像塔城这种3.3亿元标段,很可能入场即亏,单个项目亏损可达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并且施工周期长、资金占用和账面损失拖两年。与其承担长期巨亏,不如支付短期的保函赔偿——这是理性的止损选择。
总结而言,这轮央企集中弃标并非简单的诚信问题,而是行业在新价格与政策环境下,用真金白银重新校准长期被压缩的定价体系的表征。过去二十年靠着规模和成本优势压低价格的游戏正被市场风险和原材料、上网电价波动逼成不得不面对更现实的账本。 龙8头号玩家